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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24日 星期五

拯溺銅章

考試目的:此乃施救員之基本考試,考生對拯溺知識、技術、拯救時之判斷力及體能,要有適任之水準
投考資格:十四歲或以上
獎勵:證書一張、銅章及布章各一枚

考試程序
甲部:筆試【此部份以多項選擇題形式解答以下有關問題,每題1分,共50題,合格分數為30分】
內容包括:
. 救生基本理論
. 拯救技術
. 復甦技巧
. 急救常識
. 善後處理


乙部:復甦法
內容:
.以模擬復甦器材操演單人心肺復甦法
【持有香港拯溺總會、香港醫療輔助隊、消防處、聖約翰救傷會、或香港紅十字會等機構之急救證書者,可豁免本部份考試】



丙部:水試
1.陸上拯救技術【限時1分鐘】
. 主考指定之救生工具
. 拯救一名離岸2至10公尺清醒溺者
. 確保其安全,協助登岸


2.水上拯救技術
. 主考指定救生工具
. 淺水處下水
. 拯救一名離岸15公尺清醒溺者
. 拖回並協助登岸


3..間接拖救技術 【限時3分15秒】
. 考生加穿長袖恤、長褲或長裙
. 下水前可隨意脫下
. 深水處下水
. 游50公尺至溺者
. 操演護衛法
. 以間接拖救、無浮物協助,拯救一名離岸50公尺之溺者並拖回池邊,然後以扶持位置固定溺者,或拯救一名離岸50公尺之溺者並拖回岸邊
. 協助溺者深水處登岸; 或可利用拖行離水法,或消防員托救法協助溺者登岸
. 上岸後進行護理


4.直接拖救技術【限時3分15秒】
. 深水處下水
. 游50公尺至溺者
. 操演脫身法
. 利用貼身托顎拖救法或橫胸拖救法
. 拯救一名離岸50公尺之溺者並拖回池邊,然後以扶持位置固定溺者,或拯救一名離岸50公尺之溺者並拖回岸邊
. 途中處理掙扎1次
. 拖回並協助登岸
. 上岸後進行護理


5..緊急復甦技術
. 深水處下水,或由沙灘下水,用橫跨步式及海豚跳入水
. 游15公尺至搜索範圍
. 利用下潛法
. 潛回於水深1.5公尺至1.8公尺之目的物
. 轉換一失去知覺溺者並將其拖回至扶持點: 進行10次循環扶持人工呼吸,或轉換一失去知覺溺者並將其拖回岸邊
. 協助溺者登岸
. 進行吹氣法人工呼吸及處理嘔吐
擺放復原臥式

泳池救生章


目的:此乃合格泳池救生員之基礎考試,考生須在不同泳池環境表現其防止意外發生、拯救技巧及救生器材運用之能力

投考資格:
.十六歲或以上
.持有有效之銅章或磁章或泳池活動導師拯救章

獎勵:證書一張、袖珍證書一張及布章各一枚
 
 
考試程序
 
甲部:筆試
此部份由以下三組考試範圍組成,以多項選擇題形式解答有關的問題。內容包括:
1. 泳池救生筆試 (每題1分,共20題,及格分數為15分),範圍包括:
. 明暸救生員角色、監察技術及安全監管技巧
. 明暸水上安全、防止意外發生及操作程序手冊
. 明暸泳者行為、確認溺者及水上拯救理論
. 明暸拯救技巧、救援管理及救生器材運用
. 懂得如何操作日常操作程序及緊急行動計劃

2.急救筆試 (每題1分,共50題,及格分數為35分)
【 註: 持有任何一個認可機構簽發的有效急救證書可豁免甲部第2項(急救筆試)之考試】

3.水上急救筆試 (每題1分,共50題,及格分數為35分)
【 持有香港拯溺總會簽發的有效之水上急救證書可豁免甲部第3項(水上急救筆試)之考試】


乙部:實習試,此部份由以下三組考試範圍組成,內容包括:
1.急救實習試,範圍包括出血和骨折之處理。
【 持有任何一個認可機構簽發的有效之急救證書可豁免乙部第1項(急救實習試)之考試】

2.水上急救陸上實習試,範圍包括利用以下器材輔助,施行復甦技術:
. 頸套
. 口咽人工氣喉
. 袋裝面罩
. 氣袋及面罩復甦器
. 氧氣供給器
. 手動抽吸器
【 持有香港拯溺總會簽發的有效之水上急救證書可豁免乙部第2項(水上急救陸上實習試)之考試】

3.水上急救水上實習試,範圍包括處理一懷疑脊柱骨折之溺者:
. 固定頭頸和身體其他部份
. 將溺者搬到岸上
【 持有香港拯溺總會簽發的有效之水上急救證書可豁免乙部第3項(水上急救水上實習試)之考試】


丙部: 水試
1.游泳測試
利用任何一種向前泳式游泳100公尺。(限時1分40秒)

2.陸上拯救技術
利用救生繩袋拯救一名離岸10公尺之清醒溺者。(限時30秒)

3.救生浮標拯救技術
. 深水處下水
. 游20公尺至一名清醒之溺者
. 利用救生浮標拯救一名離岸20公尺之溺者,並拖回池邊
. 然後以扶持位置固定溺者;(限時1分鐘)
. 協助溺者登岸及進行護理

4.緊急行動計劃口試
主考設定一泳池遇溺意外事件,考生須解說其應採取之行動及程序。

5.施救員技術測驗
. 深水處下水
. 游20公尺至一名清醒合作之溺者
.操演指定之護衛法或脫身法
. 利用「貼身托顎拖救法」或橫胸拖救法
. 拯救一名離岸20公尺之清醒溺者
. 並拖回池邊,然後以扶持位置固定溺者
. 協助登岸。(限時1分20秒)
【 持有香港拯溺總會簽發的有效之銅章可豁免丙部5項(施救員技術測驗)之考試】

6.緊急復甦技術
. 深水處下水
. 以仰頭捷泳游10公尺至泳池深水處搜索範圍 (水深不少於1.8公尺)
. 利用指定下潛法
. 潛回一救生假人
. 拖救10公尺回至扶持點;(限時45秒)
. 轉換一失去知覺溺者,然後以「扶持位置」固定溺者
. 協助溺者深水處登岸

*認可急救證書包括:
. 香港拯溺總會之急救證書
. 香港醫療輔助隊之基本急救證書
. 香港聖約翰救傷會之成人急救證書
. 香港紅十字會之標準急救證書
. 香港消防處之急救證書

泳池救生員資格

2003年起,香港政府康文署規定所有公眾泳池救生員,必須持有有效之泳池救生章。私人泳池其後也陸續跟隨,自此,拯溺銅章已經不符合泳池救生員資格。而要考獲泳池救生章,必須先考取拯溺銅章。
有興趣考取泳池救生員資格的朋友請注意,在報名考試之前必須考慮,你能不能在1分40秒游100米?對於初次考章者來說,這可能是整個考章過程中難度最過的,其次是蛙腳是否去水,踢一下蛙腳能否向前推進近兩米?如果蛙腳不去水,你很難拖人前進啊!

施救員資格:【不可以申請成為康文署救生員】
.磁章 Award of Merit
.銅章 Bronze Medallion

泳池救生員資格:【持有以下任何一種章,可申請成為康文署泳池救生員】
泳池救生章  【較易考取者】
.泳池救生管理章
.優異章 
 
沙灘救生員資格:【持有以下任何一種章,可申請成為康文署沙灘救生員】
.沙灘救生章  【較易考取者】
.海洋救生章  或 沙灘救生管理章
.沙灘優異章

拯溺拖救時使用的背蛙腳技術



背蛙腳是一種拯溺技術,用於拖救遇溺者,是包括貼身及托頷拖救法及作其它拖救技術的起步動作。練習時仰臥於水面,雙手應交叉平放在胸前,絕對不能夠用手幫助前進,收頸及下頷盡量貼近鎖骨,眼睛留意有否阻礙物。
1.雙腳伸直, 彎曲雙膝收腿
backfrogleg1
2.腳向外踢水, 滕關節肩膀同寬
backfrogleg2
3.雙腳踢直時之位置backfrogleg3
4.踢腳動作結束, 雙腳靠攏backfrogleg1

香港救生員制度


2003年1月1日 香港拯溺總會把救生工作介定為【專業 -救生員資格】與【非專業-施救員資格】 全港現職或兼職救生員必須更新救生知識及技術,及考取救生員資格的證書
沙灘救生員資格 (擁有以下任何一種救生章者合資格申請做康文署沙灘救生員)
沙灘優異章 Lifeguard Distinction Award
海洋救生章 Open Water Lifeguard Award
沙灘救生管理章 Beach Lifeguard Management Award
沙灘救生章 Beach Lifeguard Award

泳池救生員資格 (擁有以下任何一種救生章者合資格申請做康文署泳池救生員)
優異章 Distinction Award
泳池救生管理章 Pool Lifeguard Management Award
泳池救生章 Pool Lifeguard Award

施救員資格 (不可以成為康文署救生員)
磁章 Award of Merit
銅章 Bronze Medallion


救生考試流程表 
分為海洋救生(Open Water Rescue)及泳池救生(Pool Rescue)兩大範疇,唯必須考獲銅章 (Bronze Medallion) 資格之後按興趣逐步考取以下資格
 
 海洋救生範疇
海洋拯救基礎證書 (Open Water Rescue Basic Certificate)
沙灘救生章 (Beach Lifeguard Award)【沙灘救生員資格】
海洋救生章 (Open Water Lifeguard Award) 或 沙灘救生管理章 (Beach Lifeguard Management Award)【沙灘救生員資格】
沙灘優異章 (Lifeguard Distinction Award)【沙灘救生員資格】
 
泳池救生範疇
磁章(Award of Merit) 或 泳池活動導師拯救章 (Pool Aquatic Leader Rescue Award) <可選擇不考取>
泳池救生章 (Pool Lifeguard Award) 【泳池救生員資格】
泳池救生管理章 (Pool Lifeguard Management Award) 【泳池救生員資格】
優異章 (Distinction Award) 【泳池救生員資格】

國際救生總會資格
國際救生總會教育委員會於12/09/1999在英國確認
優異章 Distinction Award 承認為
【國際泳池救生員證書 International Pool Lifeguard Certificate】
 
沙灘優異章 Lifeguard Distinction Award 承認為
【國際浪濤救生員證書 International Beach/Surf Lifeguard Certificate 】
 
海洋救生章 Open Water Lifeguard Award 承認為
【國際海洋救生員證書 International Open Water Lifeguard Certificate】
 
磁章 Award of Merit 承認為
【國際施救員證書 International Lifesaver Certificate】

心肺復甦法



確認遇溺者
1. 視察環境
2. 檢查溺者清醒程度 (呼喚及輕拍傷者肩部)
3. 要求協助及救援

檢查遇溺者清醒程度
 心肺復甦法1
1. 暢通氣道,查口腔,解束縛
2. 檢查呼吸不過十秒 (無呼吸)
3. 吹兩口氣(一秒一口)
4. 檢查呼吸,脈膊,循環徵象不過十秒
   
無脈膊 > 施行 心肺復甦法
有脈膊 > 施行 人工呼吸

心肺復甦法
 心肺復甦法2
1. 心外壓按三十 次,十八秒內完成
建議讀數 : 11,12,13,14,15,16,17,18,19,10,11,12,13,14,15,16,17,18,19,10,11,12,13,14,15,16,17,18,19,10
2. 吹氣兩口(一秒一口)
(首兩分鐘五個循還後覆檢,繼續施行直至恢復呼吸或他人接受)
3. 覆檢不過十秒 (呼吸,脈膊,循環徵象)
(有脈膊,無呼吸,施行人工呼吸)

人工呼吸
1. 吹一口氣
2. 檢查呼吸三秒
讀數 : 1千零1,1千零2,1千零3
   2千零1,2千零2,2千零3
   3千零1,3千零2,3千零3
(首兩分鐘廿四個循還後覆檢)
3. 覆檢十秒 (呼吸,脈膊,循環徵象)
(有脈膊,有呼吸,擺放復原臥式)
心外壓
   
項目成人
(八歲以上)
小孩
(一至八歲)
嬰兒
(一歲以下)
暢通呼吸道方法
(若患者頭、頸部創傷)
壓額提下巴
(按額提頦)
壓額提下巴
(按額提頦)
壓額提下巴(按額提頦)
吹氣方法及吹氣量深吸一口氣後緩慢吹氣至患者胸部膨漲深吸一口氣後緩慢吹氣至患者胸部膨漲以鼓滿兩頰之氣緩慢吹氣至患者胸部膨漲吹氣時罩緊患者口鼻
檢查脈搏的位置頸動脈頸動脈肱動脈
體外心臟按壓的中心位置胸骨下半,乳頭中間
(兩手交疊)
胸骨下半,乳頭中間
(單手掌跟或兩手交疊)
胸骨下半,乳頭之下
(食指中指)
體外心臟按壓下壓幅度3.8cm-5cm1/3-1/2個胸部深度1/3-1/2個胸部深度
實施心肺復甦術時
體外心臟按壓的速率
每分鐘 100下每分鐘 100下每分鐘 100下
實施單人心肺復甦術時
心臟按壓與人工呼吸的比率
30 比 230 比 230 比 2
實施人工呼吸的速率

手力急救



中國傳統醫學理論和生理知識 利用穴位進行手力急救不必修讀中醫學,不過,對中醫理論如有認識,對運用肯定有裨益。據中醫學說,人體內有一度真氣循環不息的運行,才能生存。身體之[經絡]循環貫通,每條經絡掌管一個內部器官,體外部位及掌握一些生理作用,每條經絡有持走穴位,管制或影響真氣運行,突然之休克、疾病都會擾亂真氣,身體某部位受傷,可能在遠離該部位之某地方出現徵狀,一些表面與病患無關之某部位,亦會通過經絡而影響疾病。

特別刺激適當之穴位,可以有下列之療效:
1) 調整內部器官之功能,例如使心律回復正常或減輕舟車暈浪之不適
2) 利用影響傳至大腦皮層之信息,減低痛楚
3) 促進血液循環,增加發炎滲出液之再吸收,藉以消除腫痛,減少發炎
4) 使身體之內分泌腺和神經功能回復正常,以幫助恢復知覺

好處
正確地運用「手力急救」法極其奏效,並非取代,而且是補充傳統的急救法,下列各個優點可以說明「手力急救」法是有療效:
簡單
「手力急救」法之十八個穴位,其中三個是重要穴位,所有運用手法是相同(即用指力按壓便可)
 
方便
拯救員只需用手或手指進行治療患者,這些穴位都是在人體容易及方便接觸之部位。
安全
這些穴位都是經過選擇縱使拯救員未能準確地在穴位施壓,但也不會使患者的傷勢轉惡。
有效
這些穴位都是按照中國傳統醫學鑑定的,經過二千多年的實踐証明了治療之功效。此外,也曾進行過實驗和臨床研究,亦証明了選用的穴位對生理方面是有療效的。

力度輕重
力度輕重可根據穴位在皮下之深度而定,太輕是不會產生刺激功效,過重恐傷害患者,同時拯救員本身亦容易感到疲倦,用力怡當,神志清醒的患者,一般感到被按壓的穴位有:痠、痲、脹、痺或沉重的感覺。 
推 : 用掌心向上、下直線推動 
拿 : 用拇指及其它手指,挾著患者的皮膚,肌肉或筋膜,用力壓挾 
按 : 用手指或指節頭,按壓在穴位上,用力壓下 
摩 : 用手指或手掌,貼在穴位上,作來回旋轉的揉搓 
點 : 用指尖、指節尖、指甲、或尖物(如牙簽之類)在穴位上用力壓 
拍 : 用掌、或拳、或合掌拍打穴位

足碼準則
穴位之尺度與患者之高矮大小成正比,故量度尺度,應以患者本人之手作量度尺碼為準則,若拯救員與患者的身體高矮大小沒有多大距離;取穴時,拯救員可以用自己的手指來比量
量度標準如下:(寸 – 指體寸)
1) 一寸 = 大拇指未節之橫度
2) 一點五寸 = 食指與中指拼合之橫紋(以食指未節橫開量度)
3) 二寸 = 食指伸直時,中末兩節之長度
4) 三寸 = 食指、中指無名指及尾指拼合之橫紋(以食指未節橫開量度)


頭部穴位
人中
人中穴
位置 : 人中溝上三份一與下三份二之交會點。人中溝中央近鼻孔處。
處理:
1)窒息﹑休克﹑中暑﹑昏迷﹑心臟停頓﹑痙攣。
2)中風﹑口吐白沫﹑癲癇。
3)小兒驚風﹑中風昏迷﹑牙關緊閉﹑口眼歪斜﹑癲癇。(精神病﹑癲癇發作時)
操作法:點(穴位在皮下0.3-0.5寸)。
經絡:督脈

鼻膈
鼻膈穴
位置:在人中溝之上端﹐鼻中隔根部正中。在鼻柱根部正中及兩旁。
處理:
1)窒息﹑休克﹑中暑﹑昏迷﹑心臟停頓﹑痙攣。(與人中大致相同。)
2)腦炎後遺症,牙痛。 操作法:點(穴位在皮下0.3-0.5寸)。
注:作為「人中」之交替穴﹐譬如施行口對口人工呼吸時沒法點刺「人中」穴。
經絡:經外奇穴

素髎
索髎穴
位置:在鼻柱尖端。鼻尖正中央。
處理:
1)窒息﹑休克﹑中暑﹑昏迷﹑心臟停頓﹑痙攣。
2)鼻病﹑呼吸衰竭﹑心動過緩﹑腦炎後遺症。
3)鼻疾。 操作法:點(穴位在皮下0.3-0.5寸)。
注:與「鼻膈」之作用相似﹐當沒法點刺「人中」穴時取用。
經絡:督脈

上星
上星穴
位置:前髮際正中對上一寸。在頭正中線上,入前髮際一寸處。
處理:
1)流鼻血﹑頭痛。
2)頭風﹑眼痛。
3)鼻塞。
操作法:按(穴位在皮下0.3-0.5寸)。
經絡:督脈

百會
百會穴
位置:前髮際正中對上五寸。後髮際直上七寸。 頭頂正中線與兩耳尖聯線之交點。
處理:
1)休克﹑眩暈﹑頭痛﹑中風。
2)耳鳴﹑耳聾﹑鼻塞﹑中風﹑高血壓﹑失眼﹑神經衰弱﹑子宮脫垂。
3)胃下垂﹑脫肛。 操作法:按或點(穴位在皮下0.5-1寸)。
經絡:督脈

風池
風池穴
位置:第七頸椎(C-7)對上四寸之一點與耳後乳突下緣間聯線上之中點處。
處理:
1)頭痛﹑眩暈。
2)感冒,眼病,耳鳴,耳聾,鼻炎,高血壓, 偏癱,大腦發育不全,腦外傷後遺症。
3)頭項強痛。
操作法:按或點(穴位在皮下0.5-1寸)。
經絡:足少陽膽經

上迎香
上迎香穴
位置:在鼻柱中間﹐兩旁低凹處。
處理:鼻出血。
操作法:拿或按(穴位在皮下0.3-0.5寸)。
經絡:手陽明大腸經
<<迎香>>
位置:鼻翼外緣旁開半寸,鼻唇溝中。
處理:感冒,鼻塞,面部神經麻痺,鼻出血。

太陽
太陽穴
位置:從鼻尖與外眼角之中間向後約1寸。 在顳部眉梢向後一橫指的凹陷處。
處理:
1)偏頭痛﹑頭暈。
2)三叉神經痛,眼病,面部神經麻痺。
3)頭痛,感冒。
操作法:按或點(穴位在皮下0.5-1寸)。
經絡:經外奇穴

合谷
合谷穴
位置:在手背第一﹑二掌骨之間﹐略近第二掌骨中點處。 手背面第一﹑二掌骨之間,第二掌骨橈側中點。
處理:
1)一般全身止痛作用﹐特別適應頭部痛症。
2)上肢癱瘓,頭痛,牙痛,高血壓,口眼歪斜,鼻血及鼻炎。
3)咽痛,手指,攣痛,臂痛。
操作法:按或點(穴位在皮下0.5-1寸) 發熱汗多(本穴既能止汗又能發汗)
經絡:手陽明大腸經

內關
內關穴
位置:在掌後第一橫紋正中直上兩寸在兩筋之間。 位於腕橫紋上兩寸,掌長肌腱與撓側腕肌腱之間。
處理:
1)心臟復甦﹐心臟衰弱。
2)心臟病,心律不齊,心搏動過速,過緩,心悸,心絞痛。 (作用使冠狀動脈擴張,增進冠脈流量和心肌血氧供血量。)
3)嘔吐,胃痛,熱病。肘臂攣痛。哮喘(發作期)
操作法:按或點(穴位在皮下0.8-1.3寸)。
經絡:手厥陰心包經

少商
少商穴
位置:在拇指撓側﹐距指甲角外0.1寸。 在手拇指末節撓側距指甲角外0.1寸。
處理:
1)昏迷﹑中風。
2)癲狂,熱病,發燒,咽喉腫痛。
3)咽痛,鼻出血,手指姅痛,小兒驚風,淋巴結脹大。
操作法:點(穴位在皮下0.1寸)。
經絡:手太陰肺經

腎俞
腎俞穴
位置:在第二腰椎(L2)下凹窩左右向外各量1.5寸即「命門」兩旁 背部第二腰椎棘突下旁開一點五寸。
處理:
1)虛弱。
2)腎炎,腎絞痛,腎下垂,腰痛,遺尿, 遺精,陽萎,月經不調,耳鳴,耳聾。
3)腎虛。 操作法:推按或摩(穴位在皮下0.8-1寸)。
經絡:足太陽膀胱經

雙脘(中脘)
中脘穴
位置:在肚臍正中直上四寸。前正中線臍上四寸。
處理:
1)胃痛﹑嘔吐﹑腹瀉﹑腹脹。
2)胃炎﹑胃疼攣﹑潰瘍病。
3)胃腹疾病。(膽囊炎,膽石症)
操作法:按﹑摩或推(穴位在皮下1-1.5寸)。
經絡:任脈

雙脘(上脘)
中脘穴
位置:在肚臍正中直上五寸。前正中線臍上五寸。
處理:
1)胃痛﹑嘔吐﹑腹瀉﹑腹脹。
2)胃炎﹑胃潰瘍﹑胃下垂﹑便秘﹑消化不良。
3)胃腹疾病。(膽囊炎﹑膽石症)
操作法:按﹑摩或推(穴位在皮下1-1.5寸)。
經絡:任脈

丹田(氣海)
丹田穴
位置:在肚臍正中直下一點五寸。前正中線臍下一點五寸。
處理:
1)腹痙攣﹑腹痛﹑腹脹﹑腹瀉。
2)遺精﹑陽萎﹑痛經﹑月經不調﹑遺尿﹑痢疾。
3)體虛﹑中風﹑脫肛﹑泌尿生殖糸統疾病。
操作法:按﹑摩或推(穴位在皮下1.5-2寸)
(本穴有強壯作用為保健要穴)
經絡:任脈

丹田(關元)
丹田穴
位置:在肚臍正中直下三寸。前正中線臍下三寸。
處理:
1)腹痙攣﹑腹痛﹑腹脹﹑腹瀉。
2)尿路感染﹑腎炎﹑月經不調﹑痛經﹑ 白帶過多﹑盆腔炎﹑子宮脫垂﹑遺精﹑陽萎。
3)體虛﹑中風﹑泌尿生殖糸統疾病。
操作法:與「氣海」大致相同。
經絡:任脈

足三里
足三里穴
位置:位於膝蓋骨下緣直下3寸距離脛骨外側1寸。 在外膝眼直下三寸處,脛骨前緣外側一橫指處。
處理:
1)嘔吐﹑腸胃痛﹑衰弱。
2)下肢癱瘓,腹痛,腹瀉,膝關節疾病。
3)消化不良,便秘,腰腿酸痛,體虛。 本穴有強壯身體作用,為保健要穴 (高血壓,失眼,頭痛,頭暈,傳染性肝炎。)
操作法:按(穴位在皮下1-1.5寸)。
經絡:足陽明胃經

委中
委中穴
位置:在膝彎正中央的橫紋上﹐左右兩條大筋的中間。在膕窩正中。
處理:
1)小腿肌肉抽筋﹑腰背痛。
2)下肢癱瘓,坐骨神經痛,遺尿,小便難,膝關節痛,嘔吐。
3)腿痛,膕筋攣急,偏癱。
操作法:按或點(穴位在皮下0.8-1.5寸)。
經絡:足太陽膀胱經

承山
承山穴
位置:在小腿肚正中。位於腓腸肌兩肌腹之間凹陷的頂端。
處理:
1)小腿肌肉抽筋。
2)坐骨神經痛,下肢癱瘓,腰痛,便秘,脫肛,腳氣,足跟痛。
3)腰腿攣痛。
操作法:按﹑摩。推或拍(穴位在皮下1.5-2寸)。
經絡:足太陽膀胱經

太沖
太沖穴
位置:在拇趾除與二趾的趾縫﹐後約兩寸。 位於足背第一,二蹠骨底之間凹陷中。
處理:
1)足趾抽筋。
2)下股癱瘓,頭痛,失眼,高血壓, 中風,乳腺炎,腸炎。
3)眩暈,脅痛,疝氣,遺尿。 本穴有鎮靜作用。(精神病,癲癇)
操作法:按或點(穴位在皮下0.5-1寸)。
經絡:足厥陰肝經

涌泉
涌泉穴
位置:在足底(腳趾除外)第二﹑三趾縫與 腳跟成一直線, 上三份一與下三份二交匯點。 在足底前,中三分一交界處,踡足時呈凹陷中。
處理:
1)休克﹑昏迷﹑心神不寧。
2)下肢癱瘓,頭痛,休克急救,中暑,小兒驚風.
3)高血壓,眩暈,咽痛,小兒驚風. 本穴有寧神安靜作用,窒息,狂燥型精神病
操作法:點或按(穴位在皮下0.5-1寸)。
經絡:足少陰腎經

全港公開拯溺錦標賽

全港拯溺錦標賽
全港拯溺錦標賽是由香港拯溺總會主辦。屬會/團體出賽資格必須為總會註冊之屬會或事前得到總會批准之有關運動團體。而參賽者確是該會之會員及曾考獲總會所發出之拯溺銅章或以上資格。
比賽分開泳池賽 及 沙灘賽。

泳池賽
男子 50 米運送假人賽(初)
女子 50 米運送假人賽(初)
男子 100 米穿蛙鞋運送假人賽(初)
女子 100 米穿蛙鞋運送假人賽(初)
男子 4 x 50 米混合接力賽(初)
女子 4 x 50 米混合接力賽(初)
男子 拋繩賽(決)
女子 拋繩賽(決)
男子 200 米游泳障礙賽(初)
女子 200 米游泳障礙賽(初)
男子 4 x 50 米游泳障礙接力賽(初)
女子 4 x 50 米游泳障礙接力賽(初)
男子 100 米穿蛙鞋拖帶假人賽(初)
女子 100 米穿蛙鞋拖帶假人賽(初)
男子 100 米混合拯救賽(初)
女子 100 米混合拯救賽(初)
男子 200 米超級施救員賽(初)
女子 200 米超級施救員賽(初)
男子 4 x 25 米運送假人接力賽(初)
女子 4 x 25 米運送假人接力賽(初)
模擬救生反應賽 (決)

沙灘賽
男子 海浪游泳賽(決)
女子 海浪游泳賽(決)
男子 沙灘奪標賽(初)
女子 沙灘奪標賽(初)
男子 海浪板速度賽(初)
女子 海浪板速度賽(初)
男子 破浪獨木舟速度賽(初)
女子 破浪獨木舟速度賽(初)
男子 沙灘跑賽(初)
女子 沙灘跑賽(初)
男子 鐵人賽(初)
女子 鐵人賽(初)
男子 沙灘跑接力賽(初)
女子 沙灘跑接力賽(初)
男子 救生浮標拯救賽(初)
女子 救生浮標拯救賽(初)
男子 海浪板拯救賽(初)
女子 海浪板拯救賽(初)
男子 鐵人接力賽(初)
女子 鐵人接力賽(初)
 

50M運送假人賽
比賽項目插圖
50M運送假人賽 
賽事內容
 
響號後參賽者起跳入水,以任何泳式游泳25M,至放置在池底之假人處,下潛將假人在5M內運上水面,運送25M至對岸,最後觸池完成比賽。參賽者可借助蹬池底之力量將假人升上水面。 
器材
 
假人:是要完全盛滿水及密封。必須由大會提供。
放置假人:放於水深1.8M至3M之間。將假人的頭指向終點;背靠池底;胸部中央的橫線要放於泳池25M線上。
升起假人:參賽者必須以正確的運送假人方式,將假人頭頂在5M距離內升上水面。
 
取消資格
 
i) 起跳失敗。
ii) 在潛取假人前未有露出水面游泳。
iii) 在將假人的頭頂運過5M線前並非以正確的運送假人方式進行。
iv) 升起假人到水面的距離超過5M(以假人頭頂計算)。
v) 運送假人技術不正確。
vi) 未能將假人的口及鼻保持在水面之上(可參考7.1.5 假人)。
vii) 未觸碰到終點線前,參賽者已放開假人。
viii) 到達終點時,沒有觸池壁。
 
100M穿蛙鞋運送假人賽
100M穿蛙鞋運送假人賽
賽事內容
 
參賽者穿著蛙鞋,響號後起跳入水,以任何泳式穿著蛙鞋游泳50M,潛取在池底的全沉假人並在轉池一方的10M內升起假人。參賽者將假人運送至終點觸池完成比賽。
參賽者在50M轉池時無須觸池邊。
參賽者可借助蹬池底之力量將假人升上水面。
 
器材
 
假人:是要完全盛滿水及密封。必須由大會提供。
放置假人:放於水深1.8M至3M之間。將假人放在轉池的50M處,假人背向 池底;頭指向終點及底部觸碰池壁;升起假人:參賽者必須以正確的運送假人方式,將假人頭頂在10M距離內升上水面。
檢回失掉的蛙鞋:如參賽者在出發後失掉蛙鞋,可檢回並繼續作賽,將不會被取消資格。如發生上述情況,將不允許在另一分組重賽。
 
取消資格
 
i) 起跳失敗。
ii) 進行比賽時借力於池內之裝配,例如水線(不包括池底)。
iii) 在將假人的頭頂運過10M線前並是非以正確的運送假人方式進行。
iv) 運送假人技術不正確。
v) 未能將假人的口及鼻保持在水面之上(可參考7.1.5 假人)。
vi) 未觸碰到終點線前,參賽者已放開假人。
vii) 到達終點時,沒有觸池壁。
viii) 穿著不合規格之蛙鞋(參考裝備規格)。 
 
 
100M穿蛙鞋拖帶假人賽
100M穿蛙鞋拖帶假人賽
賽事內容
 
參賽者穿著蛙鞋及救生浮標,響號後起跳入水,以任何泳式游泳50M,觸池後利用救生浮標環繞及固定一浮在水面上之假人及拖帶至終點,最後觸池完成比賽。

器材
 
假人:將假人注水,使其橫線頂部浮在水面上。假人及救生浮標必須由大會提供。
放置假人:由另一位隊員協助。在比賽開始前,扶持假人者將假人放置在指定的線道內(垂直及面向牆)。當參賽者游畢50M觸池後必須立即放開假人,並不得將假人推向終點。扶持假人者不得進入水中。
帶著救生浮標出發:在出發時,救生浮標及救生浮標的繩索是由參加者自由安排放置的位置,但必須在參賽者的賽道內。在出發後救生浮標的繩索必須立即完全伸展。
穿戴救生浮標:救生浮標的肩帶必須正確地橫跨或蓋在參賽者的一邊肩膀上。當參賽者游向假人時,救生浮標必須在參賽者的後方,同時救生浮標的繩索要完全伸展。確定救生浮標已經正確地穿好,以避免在游往假人時因肩帶跌落而引至取消資格。
固定假人:當轉池並觸池壁後,參賽者可把救生浮標裝上假人的身上及兩臂之下,必須在距離池壁的5M內。參賽者必須完成50M並觸池壁後才可接觸假人或浮標,繼而固定好假人拖行。
拖帶假人:參賽者必須拖帶(不得運送)已扣好救生浮標在雙臂下的假人及完全伸展救生浮標上的繩索。如在參賽者在進行拖帶期間,承托假人的救生浮標滑落,只靠一邊肩膀承托假人,將不會被取消資格,唯:
u 在開始拖帶時參賽者必須將救生浮標正確地環扣在假人的雙臂下。
v 假人的口及鼻必須保持在水面之上
撿回失掉的蛙鞋:如參賽者在出發後失掉蛙鞋,可撿回並繼續作賽,將不會被取消資格。如發生上述情況,將不允許在另一分組重賽。
救生浮標損壞:如在比賽期間,救生浮標的繩索或扣發生技術上的損壞,總裁判可決定應否重賽。
 
取消資格
 
i) 起跳失敗。
ii) 進行比賽時借力於池內之裝配,例如水線(不包括池底)。
iii) 扶持假人者將假人放於不正確位置或在參賽者轉池觸池壁後再次接觸假人。
iv) 扶持假人者在參賽者轉池觸池壁後未立即放開假人。
v) 扶持假人者將假人推向參賽者或終點方向。
vi) 扶持假人者進入水中。
vii) 到達50M時未有觸池壁已接觸假人或救生浮標。
viii) 未能在5M內固定救生浮標在假人身上(以假人頭頂計算)。
ix) 未能將假人的口及鼻保持在水面之上(可參考7.1.5 假人)。
x) 穿著不合規格之蛙鞋(參考裝備規格)。
xi) 救生浮標固定方式錯誤(例如:未有能環繞在假人身上及雙臂之下)。
xii) 當接近假人時,拖帶之救生浮標的繩索未完全伸展,或救生浮標的肩帶並非橫跨其中一肩膀上。
xiii) 使用 “推進” 或 “運送” 代替拖帶假人。
xiv) 轉身或到達終點時,沒有觸池壁。
xv) 到達終點觸池壁時救生浮標及假人姿勢不正確。
xvi) 拖帶假人時,救生浮標的繩索未完全伸展
 
 
 
200M超級施救員賽
200M超級施救員賽

賽事內容
 
響號後,參賽者起跳入水,以任何泳式游泳75M,至放置在池底之首個假人處,下潛將假人在5M內運上水面,運送25M至起點,觸池後方可將假人放開。
放開假人後參賽者須於5M 內將蛙鞋及救生浮標穿戴上,以任何泳式游泳50M,觸池後在5M內將救生浮標環繞在假人胸上及雙臂下,固定後拖帶50M回終點,拖帶過程中救生浮標之繩索必須充份伸展,最後觸池完成比賽。
 
器材
 
假人:假人及救生浮標必須由大會提供。
放置蛙鞋及救生浮標:在出發前,參賽者必須自行將蛙鞋及救生浮標放在泳池面(並非起跳台),並且要在其指定的線道內。
放置運送的假人:放於水深1.8M 至3M 之間。將假人的頭指向終點(亦是起點);背靠池底;胸部中央的橫線要放於泳池25M 線上。
升起(第一個)假人:參賽者必須以正確的運送假人方式,將假人頭頂在10M 距離內升上水面。
放置拖帶的假人:由另一位隊員協助(扶持假人者)。在比賽開始前,扶持假人者將假人放置在指定的線道內–垂直及面向牆。當參賽者游畢150M觸池後必須立即放開假人,並不得將假人推向終點。扶持假人者不得進入水中。
穿上救生浮標及蛙鞋: 在轉池觸池壁後,參賽者可丟棄第一個假人。 參賽者要在水中穿上蛙鞋及救生浮標以任何泳式游泳50M。
穿戴救生浮標:救生浮標的肩帶必須正確地橫跨或蓋在參賽者的1 邊肩膀上。當參賽者游向假人時,救生浮標必須在參賽者的後方,同時救生浮標的繩索要完全伸展。確定救生浮標已經正確地穿好,以避免在游往假人時因肩帶跌落而引至取消資格。
固定假人:當轉池並觸池壁後,參賽者可把救生浮標裝上假人的身上及兩臂之下,必須在距離池壁的5M 內。參賽者必須穿戴救生浮標完成50M並觸池壁後才可接觸假人或浮標,繼而固定好假人拖行。
拖帶假人:參賽者必須拖帶(不得運送)已扣好救生浮標在雙臂下的假人及完全伸展救生浮標上的繩索。如在參賽者在進行拖帶期間,承托假人的救生浮標滑落,只靠一邊肩膀承托假人,將不會被取消資格,唯:
u 在開始拖帶時參賽者必須將救生浮標正確地環扣在假人的雙臂下。
v 假人的口及鼻必須保持在水面之上
撿回失掉的蛙鞋:如參賽者在出發後失掉蛙鞋,可撿回並繼續作賽,將不會被取消資格。如發生上述情況,將不允許在另一分組重賽。
救生浮標損壞:如在比賽期間,救生浮標的繩索或扣發生技術上的損壞,總裁判可決定應否重賽。

取消資格
 
i) 未能正確放置蛙鞋及救生浮標。
ii) 起跳失敗。
iii) 進行比賽時借力於池內之裝配,例如水線(不包括池底)。
iv) 運送或拖帶假人技術不正確。
v) 未能將假人的口及鼻保持在水面之上(可參考7.1.5 假人)。
vi) 在將假人的頭頂運過5M 線前並非以正確的運送假人方式進行及升上水面。
vii) 運送或拖帶過程中假人大部份時間臉部浸於水中。
viii) 未能在5M 內穿著蛙鞋及救生浮標。
ix) 穿著不合規格之蛙鞋(參考裝備規格)。
x) 扶持假人者將假人放於不正確位置或在參賽者轉池觸池壁後再次接觸假人。
xi) 扶持假人者在參賽者轉池觸池壁後沒有立即放開假人。
xii) 未能在5M 內固定救生浮標在第二個假人身上(以假人頭頂計算)。
xiii) 拖帶假人時,救生浮標的繩索未完全伸展。
xiv) 當接近假人時,拖帶之救生浮標的繩索未完全伸展,或救生浮標的肩帶並非橫跨其中一肩膀上。
xv) 扶持假人者將假人推向參賽者或終點方向。
xvi) 扶持假人者進入水中。
xvii) 到達150M 時未有觸池壁已接觸假人或救生浮標。
xviii) 返抵終點時救生浮標與假人姿勢不正確。
xix) 轉身或到達終點時,沒有觸池壁。
 
 
  
100M混合拯救賽
100M混合拯救賽
賽事內容
 
響號後參賽者起跳入水,以任何泳式游泳50M,轉池並潛泳至17.5M 的全沉假人處。
參賽者必須在5M 內升起假人,並運送餘下的距離至終點。
參賽者可於轉身時呼吸,但不可在其腳離開轉身池壁後,直至升起假人之時間內。
參賽者可借助蹬池底之力量將假人升上水面。
 
器材
 
假人:是要完全盛滿水及密封。必須由大會提供。
放置假人:放於水深1.8M 至3M 之間。將假人的頭指向終點;背靠池底;胸部中央的橫線要放於泳池17.5M 線上。
升起假人:參賽者必須以正確的運送假人方式,將假人頭頂在5M 距離內升上水面。
 
取消資格
 
i) 起跳失敗。
ii) 進行比賽時借力於池內之裝配,例如水線(不包括池底)。
iii) 在將假人的頭頂運過5M 線前並非以正確的運送假人方式進行。
iv) 在腳離開轉身池壁至升起假人之間進行呼吸。
v) 未能將假人的口及鼻保持在水面之上(可參考7.1.5 假人)。
vi) 在轉身至升起假人之間露出水面。
vii) 運送假人技術不正確。
viii) 未觸碰到終點線前,參賽者已放開假人。
ix) 轉身或到達終點時,沒有觸池壁。
 
 
100M游泳障礙
100M游泳障礙賽 
賽事內容
 
響號後參賽者跳進水中以任何泳式游泳100M,沿途須以下潛的方式潛過放置在水中的障礙。100M 須潛過4 個障礙。
在以下情況下,參賽者必須在水面游泳:起跳入水後至第一個障礙之間;潛過每個障礙前;及轉池至潛障礙之間。
參賽者在潛過障礙時可借助蹬池底之彈力升上水面。“升上水面”是指參賽者的頭要露出水平面。
在比賽進行間撞到障礙將不會被取消資格。

器材
 
障礙是要垂直地固定在水線上,所有水線上的障礙必須連成一直線。第一個障礙置於距離起點12.5M;第二個障礙置於距離終點12.5M。兩個障礙的距離是25M。必須由大會提供。
 
取消資格
 
i) 起跳失敗。
ii) 從障礙的上方通過,及沒有立即折返並重新在障礙的下通過。
iii) 跳水後沒有回到水面而潛過障礙。
iv) 潛過障礙之前或之後,沒有在水面游泳。
v) 轉身或到達終點時,沒有觸池壁。
vi) 進行比賽時借力於池內之裝配,例如水線(不包括池底)。
 
200M游泳障礙賽
 
200M游泳障礙賽賽事內容
 
響號後參賽者跳進水中以任何泳式游泳200M,沿途須以下潛的方式潛過放置在水中的障礙。200M 必須潛過8 個障礙。
在以下情況下,參賽者必須在水面游泳:起跳入水後至第一個障礙之間;潛過每個障礙前;及轉池至潛障礙之間。
參賽者在潛過障礙時可借助蹬池底之彈力升上水面。“升上水面”是指參賽者的頭要露出水平面。
在比賽進行間撞到障礙將不會被取消資格。
  
器材
 
障礙是要垂直地固定在水線上,所有水線上的障礙必須連成一直線。第一個障礙置於距離起點12.5M;第二個障礙置於距離終點12.5M。兩個障礙的距離是25M。必須由大會提供。
 
取消資格
 
i) 起跳失敗。
ii) 從障礙的上方通過,及沒有立即折返並重新在障礙的下通過。
iii) 跳水後沒有回到水面而潛過障礙。
iv) 潛過障礙之前或之後,沒有在水面游泳。
v) 轉身或到達終點時,沒有觸池壁。
vi) 進行比賽時借力於池內之裝配,例如水線(不包括池底)。
 

4 x 50M游泳障礙接力賽
4 x 50M游泳障礙接力賽

賽事內容
 
響號後四位參賽者輪流以任何泳式游泳50M,沿途潛過2 個障礙物。各人均以跳水的方式接力;各參賽者起跳入水後及潛過每個障礙前,須先回到水面游泳。潛過障礙時可借助蹬池底之彈力上升。完成距離後以不少於一手觸池完成比賽。
 
器材
 
障礙是要垂直地固定在水線上,所有水線上的障礙必須連成一直線。第一個障礙置於距離起點12.5M;第二個障礙置於距離終點12.5M。2 個障礙的距離是25M。必須由大會提供。
 
取消資格
 
i) 起跳失敗。
ii) 從障礙的上方通過。
iii) 跳水後沒有回到水面而潛過障礙。
iv) 潛越過障礙之前或之後,沒有在水面游泳。
v) 接力期間,下一位參賽者在上一位參賽者未觸池前便躍下。
vi) 參賽者一人進行兩捧或以上賽程。
vii) 轉身或到達終點時,沒有觸池壁。
viii) 進行比賽時借力於池內之裝配,例如水線(不包括池底)。
 
4 x 25M 運送假人接力賽
4 x 25M 運送假人接力賽
賽事內容
 
四名參賽者依次序運送假人,每人各運送25M。
一號參賽者在水中以單手抓住假人,另一手碰觸池邊準備出發,假人臉部須保持在水面上。待響號後,運送假人到池中23M 至27M 之交接區,將假人交給二號參賽者。
二號參賽者在交接區等待,接過假人後運送至對岸,碰觸池壁後,將假人交給三號參賽者。
三號參賽者手觸池邊在對岸水中等待,接過假人後運送至交接區,將假人交給四號參賽者。
四號參賽者在交接區等待,接過假人後運送至終點,以不少於一手觸池完成比賽。
 
器材
 
假人:是要完全盛滿水及密封。必須由大會提供。
 
取消資格
 
i) 起步失敗。
ii) 出發時未能以單手使假人臉部露出水面。
iii) 運送假人技術不正確。
iv) 運送過程中假人大部份時間臉部浸於水中。
v) 進行比賽時借力於池內之裝配,例如水線﹝不包括池底﹞。
vi) 假人交接錯誤:
u 在交接區以外交接
v 三號參賽者在二號參賽者未觸池前接觸假人
w 三號參賽者沒有在等待時接觸池邊
x 交接期間鬆開假人
y 以推的方式交接假人
vii) 未觸碰到終點線前,參賽者已放開假人。
viii) 到達終點時,沒有觸池壁。
ix) 參賽者一人進行兩段或以上的賽程。

4 x 50M混合接力賽
4 x 50M混合接力賽
賽事內容
 
一號參賽者不須穿著蛙鞋,響號後起跳入水,以任何泳式游泳50M 對岸觸池。
二號參賽者穿著蛙鞋起跳入水,以任何泳式游泳50M 至對岸。
三號參賽者穿戴救生浮標起跳入水,以任何泳式游泳50M 至對岸。觸池後,把救生浮標上的肩帶交給四號參賽者,並扮演溺者。
四號參賽者穿著蛙鞋及在水中以最少一手扶池,待三號參賽者到達及觸池後,穿上救生浮標上的肩帶。三號參賽者扮演溺者雙手抓緊救生浮標之浮體,讓四號參賽者拖行50M 至終點,以第四位參賽者觸池完成比賽,觸池時必須拖帶者溺者。溺者及四號參賽者均須蹬池起步。溺者必須於5 米內觸到浮標。
溺者被拖帶時只可踢腳輔助推進。
溺者必須緊握救生浮標的主體,不可抓著扣或帶。
 
取消資格
 
i) 起跳失敗。
ii) 第二及三位參賽者未等候第一及第二位者賽者觸池前便起跳。
iii) 第四位參賽者在三號參賽者觸池前,已觸及救生浮標之肩帶。
iv) 溺者及四號參賽者沒有由池邊離開(兩位參賽者可蹬池壁)。
v) 溺者抓住浮標上的帶或扣。
vi) 溺者以手協助推進,或沒有以雙手緊握救生浮標。
vii) 溺者在5 米交接區後與救生浮標鬆脫。
viii) 其中一位參賽者,進行兩捧或以上的賽程。
ix) 到達終點時,沒有觸池壁。
 

拋繩賽
拋繩賽
賽事內容
 
參賽者以大會指定無負重之繩索拋向一名於水中距離12 米之隊友,並將此“溺者”拉回終點池邊。
開始:當長哨聲響,參賽者們踏入拋繩區。拋繩者手持繩的一端,而溺者則持繩進入水中及伸展餘下的繩索越過獲分配線道中之橫桿。當發令員喚出“Takeyour Marks / 各就位”的指令,參賽者及溺者立即做好開始位置。當參賽者們固定不動,發令員響起開始訊號。
開始位置:參賽者站立面向溺者,雙腳靠合及垂手放於身旁固定不動,並且以一手執著繩端。溺者於線道中間靠近固定橫桿踩水,並以一手或兩手執著繩索及橫桿之指定點。
當響起開始訊號:參賽者將繩收回拋至溺者處,並將溺者經由水中拉回直至溺者觸碰終點池邊。溺者及參賽者分別留於水中及拋繩區,直至總裁判發出完成比賽訊號。溺者努力嘗試抓取繩索而拉扯固定橫桿是不會被懲罰的。
公平拋擲:如繩索跌落其線道範圍內及在其抓取範圍內而不須放鬆握持於固定橫桿之指定點,溺者才可緊握拋擲之繩索。線道之水線不是線道範圍內。溺者不可潛取拋擲之繩索。
經由水中拉回:當被拉回池邊,溺者須以雙手於前面握著拋擲之繩索。以安全理由,溺者可以1 手放開繩索作觸碰池邊。
拋繩區:參賽者須留在池面及在其獲分配線道,從池邊1.5 米之清楚界定線內。如有池邊升高之部份,該線應在該升高之部份池面邊緣往後1.5 米處。參賽者身體任何部份可觸及拋繩區線及參賽者雙腳任何部份可橫越拋繩區池邊,均不會被懲罰。無論如何,如參賽者身體任何部份(例如手、腳)觸及拋繩區兩旁或後面以外之地上,應被取消資格。只要沒有阻礙其他參賽者,參賽者身體任何部份可從上空橫越拋繩區線。進入(或跌進)水中之參賽者應被取消資格。
時限:參賽者應作出公平拋擲及在30 秒內拖溺者回終點池邊。如拋擲失誤或超出獲分配線道,參賽者可將繩收回及再次拋擲,次數不限,限時30 秒。在30 秒完成訊號前未能將溺者帶至終點池邊之參賽者應被指為“Did Not Finish /未能完成”(DNF)。
 
取消資格
 
i) 將工具改造。
ii) 穿戴手套或輔助物。
iii) 發令前將繩拋出。
iv) 溺者在抓到繩前已放開水中界限線。
v) 參賽者進行賽事期間,身體任何一部份接觸拋繩區以外之地方。
vi) 參賽者將溺者拉回岸途中,溺者與繩鬆脫。
vii) 溺者以手協助推進。
viii) 在限定時間內未能將溺者救回。


模擬救生反應賽
賽事內容
 
藉觀察參賽隊伍將救生技巧應用在模擬的突發事件上,本競賽旨在評估
參賽隊伍的判斷力及應變力,使隊伍能拯救最多的性命。
比賽形式以4 人為一隊,各隊出場次序由大會抽籤決定。
比賽未開始前,為確保絕對公平,所有的參賽者都要在一處安全區隔離
起來,避免看到比賽情形。
隊伍在比賽場地旁準備,當哨子聲一響便開始比賽。每隊各有2 分鐘的
時間處理突如其來的考驗。
參賽者可利運用泳池周邊、泳池內所有可用的工具。
7 至14 名受過模擬意外訓練的人員會扮演受害者、旁觀者、泳客等角色
分佈於泳池四周或池泳中。溺者身邊也可能有復甦假人等待施救。
哨子聲再度響起時比賽停止。
 
取消資格
 
i) 有任何人向參賽隊伍作出援助、提示或建議。
ii) 協帶任何通訊器材進入安全區。
iii) 使用任何比賽區域以外的物件。
iv) 行為或說話上對模擬意外訓練人員作出騷擾。

海浪游泳賽
海浪游泳賽
賽事內容
 
參賽者在起步線後準備,響號後進入水中,用任何泳式游泳,以順時針方向繞過指定浮標,最後回岸越過終點線完成比賽。

取消資格
 
i) 起步失敗。
ii) 參賽者在比賽途中阻礙其他參賽者前進。
iii) 參賽者沒有正確繞過所有指定浮標完成比賽。

海浪板速度賽
海浪板速度賽 
賽事內容
 
參賽者最少以一手緊握海浪板在起步線後準備,響號後手握海浪板進入水中,沿賽道以順時針方向繞過指定浮標,最後划回岸越過終點線完成比賽。
參賽者越過終點線時必須緊握海浪板。
如參賽者於比賽途中從海浪板跌下,將不會被取消資格。
 
取消資格
 
i) 起步失敗。
ii) 參賽者在比賽途中阻礙其他參賽者前進。
iii) 參賽者沒有正確繞過所有指定浮標完成比賽。
iv) 參賽者越過終點線時沒有緊握海浪板。

救生浮標拯救賽
救生浮標拯救賽 
賽事內容
 
比賽形式以4 人為一隊,分別飾演溺者,施救員,以及2 名輔助者。
比賽開始前,溺者先在浮標後方等候,施救員將救生浮標及蛙鞋放於界限線後(距離海面約20M),然後返回起步線後及面向海面準備。
響號後,施救員取過救生浮標及蛙鞋並將之穿戴上,游泳至指定浮標之左方,並將救生浮標環繞在溺者的胸部扣好。救生浮標可由施救員或溺者套牢,但必須在浮標後方完成動作。
當救生浮標套牢在溺者之胸部後,施救員以順時針方向繞過浮標,並將溺者拖帶回岸。期間溺者可以以踢腿及搖櫓泳協助推進,但不得有水面以上的回臂動作。
當施救員開始回岸時,兩位輔助者可下水拖行或抬離溺者越過終點線完成比賽(救生浮標可以不在溺者身上)。
輔助者不得在比賽中使用工具或穿著蛙鞋。
 
取消資格
 
i) 起步失敗。
ii) 參賽者在比賽途中阻礙其他參賽者前進。
iii) 參賽者沒有繞過指定浮標完成比賽。
iv) 輔助者在比賽中使用任何工具。
v) 在浮標前方進行套牢救生浮標的動作。
vi) 拖帶過程中救生浮標沒有套牢。
vii) 拖帶過程中溺者有水面上的回臂動作。
viii) 溺者被輔助者拖行時雙腳協助前進。
ix) 溺者在施救員越過浮泡左方前已接觸救生浮標。

破浪獨木舟速度賽
破浪獨木舟速度賽
賽事內容
 
參賽者最少以一手接觸破浪獨木舟在起步線後準備,響號後攀上破浪獨木舟,沿賽道以順時針方向繞過指定浮標,最後划越置於水中的終點線完成比賽。
參賽者越過終點線時必須與破浪獨木舟作出接觸。
如參賽者於比賽途中從破浪獨木舟跌下,將不會被取消資格。
 
取消資格
 
i) 起步失敗。
ii) 參賽者在比賽途中阻礙其他參賽者前進。
iii) 參賽者沒有正確繞過所有指定浮標完成比賽。
iv) 參賽者越過終點線時沒有接觸破浪獨木舟。

鐵人賽
鐵人賽
賽事內容
 
比賽形式是以一名參賽者連續完成游泳賽程,海浪板賽程,破浪獨木舟賽程及沙灘跑賽程。賽程次序由大會決定,但最後之賽程必須為沙灘跑。
該賽程次序必須跟鐵人接力賽的賽程完全相同。
游泳賽程─下水後用任何泳式游泳,以順時針方向繞過指定浮標,回岸後繞過指定旗幟。
海浪板賽程─手握海浪板下水,以順時針方向繞過指定浮標;參賽者可於繞過最後一個浮標後,於任何地方離開海浪板上岸,然後繞過指定旗幟。
破浪獨木舟賽程─攀上破浪獨木舟划行,以順時針方向繞過指定浮標;參賽者可於繞過最後一個浮標後,於任何地方離開破浪獨木舟上岸,然後繞過指定旗幟。
沙灘跑賽程─完成以上賽程後,參賽者沿指定路線作沙灘跑,最後越過終點線完成比賽。
進行海浪板及破浪獨木舟賽程時,參賽者須控制著有關器材直至完全繞過最後一個浮標;如途中從有關器材跌下,將不會被取消資格,但必須重新控制器材直至繞過最後一個浮標。
賽事中須要兩位扶持者協助,以避免阻礙其他參賽者;一位負責破浪獨木舟賽程開始前扶持破浪獨木舟,另一位則負責回收海浪板;回收破浪獨木舟可由兩位扶持者同時負責。兩位扶持者均須要戴上與參賽者同色同款的泳帽。
 
取消資格
 
i) 起步失敗。
ii) 參賽者在比賽途中阻礙其他參賽者前進。
iii) 參賽者沒有正確繞過所有指定浮標完成比賽。

海浪板拯救賽
海浪板拯救賽
賽事內容
 
賽事形式以2 人為一隊,分別飾演溺者和施救員。
比賽開始前,溺者在起步線後準備,響號後進入水中,以任何泳式游向指定浮標,抵達後接觸浮標並舉高手另一手示意,然後到浮標向海的一方(後方)等候。
施救員待溺者起步後可手握海浪板在起步線後準備,當溺者舉手示意後,划海浪板至指定浮標的左方。越過浮標後溺者方可自行或由施救員協助上板,參賽者可自行決定溺者登上海浪板的前方或後方。
溺者上板後須繼續以順時針方向繞過浮標,最後划回岸越過終點線完成比賽。期間溺者可划水協助推進。
兩位參賽者越過終點線時必須同時緊握海浪板。
如參賽者於比賽途中從海浪板跌下,將不會被取消資格。
 
取消資格
 
i) 起步失敗。
ii) 任何參賽者在比賽途中阻礙其他參賽者前進。
iii) 施救員沒有正確繞過指定浮標完成比賽。
iv) 兩位參賽者越過終點線時沒有同時緊握海浪板。
v) 溺者沒有游至指定的浮標。
vi) 溺者在施救員越過浮泡左方前已接觸海浪板。

鐵人接力賽
鐵人接力賽 
賽事內容
 
比賽形式以4 人為一隊,分別完成游泳賽程,海浪板賽程,破浪獨木舟賽程及沙灘跑賽程。賽程次序由大會決定,但最後之賽程必須為沙灘跑。
賽程次序必須跟鐵人賽的賽程完全相同。
游泳賽程─下水後用任何泳式游泳,以順時針方向繞過指定浮標,回岸後繞過指定旗幟到交接區交接。
海浪板賽程─手握海浪板下水,以順時針方向繞過指定浮標;參賽者可於繞過最後一個浮標後,於任何地方離開海浪板上岸,然後繞過指定旗幟到交接區交接。
破浪獨木舟賽程─攀上破浪獨木舟划行,以順時針方向繞過指定浮標;參賽者可於繞過最後一個浮標後,於任何地方離開破浪獨木舟上岸,然後繞過指定旗幟到交接區交接。
沙灘跑賽程─完成以上賽程後,最後一名參賽者在水中等候,交接後沿指定路線作沙灘跑,然後越過終點線完成比賽。
沙灘跑之前的一個賽程(第三程)完成後不須回到陸上的交接區進行交接;該交接可以在繞過最後一個浮標後任何地方進行。其他賽程完成後須回到陸上的交接區進行交接。交接形式是以完成賽程的參賽者之手明顯接觸下一名參賽者為準。
進行海浪板及破浪獨木舟賽程時,參賽者須控制著有關器材直至完全繞過最後一個浮標;如途中從有關器材跌下,將不會被取消資格,但必須重新控制器材直至繞過最後一個浮標。
賽事途中參賽者須在破浪獨木舟賽程開始前扶持破浪獨木舟及自行回收
海浪板與破浪獨木舟,不得阻礙其他參賽者前進。
 
取消資格
 
i) 起步失敗。
ii) 參賽者在比賽途中阻礙其他參賽者前進。
iii) 參賽者沒有正確繞過所有指定浮標完成比賽。
iv) 交接失敗,或不在指定之交接區進行。

沙灘奪標賽
沙灘奪標賽
賽事內容
 
比賽形式由參賽者作俯伏開始,響號後起立轉身爭奪約20M 外的目標物(標)。比賽以淘汰制方式進行,故每次比賽中,標的數目須少於參賽者數目;未能奪標者會被淘汰。
比賽開始前參賽者俯伏地上,腳向目標;雙掌重疊及平放在地上,下顎須緊貼掌背,雙腳不得越過或觸及起步線;身體須與起步線成90 度。
當各參賽者準備好後,裁判喊「準備」或「head up」,參賽者須將下顎離開掌背,但胸部仍須與地面接觸。裁判隨後會喊「head down」,參賽者須將下顎再次緊貼掌背。最後裁判會發出一哨子聲,參賽者即可起立轉身開始比賽,爭奪目標物(標)。
每位參賽者不得同時奪取多於一個目標物。每回合比賽完成後,裁判須重新編排各參賽者之線道。
在每回合的比賽開始前,裁判應向參賽者宣佈該回合的淘汰人數。初賽中每回合最多可淘汰3 名參賽者;決賽中每回合只可以淘汰1 名參賽者。
所有未能奪標的參賽者須於賽後立即到終點裁判處記錄。
如有兩名或以上之參賽者同時奪得同一目標物,而裁判不能肯定哪名參賽者先奪得標時,可立即安排一回合的決定賽。該賽事由所有同時奪得標的參賽者進行,爭奪一個目標物;奪得者可繼續比賽,其餘參賽者會被淘汰。
 
取消資格
 
i) 參賽者在比賽途中蓄意阻礙其他參賽者前進或傷害其他參賽者。
 
沙灘跑
沙灘跑
賽事內容
 
參賽者在所屬線道之起步線後準備,響號後沿線道向前跑,最後越過終點線完成比賽。
起步前禁止使用起跑架協助起跑,但參賽者可利用沙堆或沙洞協助起跑。
除非得到裁判之批准,否則參賽者不可進行鋪平沙面之行動。
比賽線道全長50M 至90M,最少闊度為1.5M。
 
取消資格
 
i) 起步失敗。
ii) 比賽期間參賽者踏出賽道以外之地方。
iii) 參賽者在比賽途中阻礙其他參賽者前進。

沙灘跑接力賽
沙灘跑接力賽 
賽事內容
 
比賽形式以4 人為一隊,參賽者手持接力棒,輪流沿線道向前跑,最後越過終點線完成比賽。
比賽開始前,一號參賽者手持接力棒於起步線後準備,響號後沿線道向前跑,並於交接區內將接力棒遞交給下一名參賽者往回跑,如此類推。
最後一名參賽者須手持接力棒越過終點線完成比賽。
比賽場地內不可有任何標記或物件協助交接進行。
參賽者須以遞交的方式交接,不可以拋擲的方式交接。
交接時接力棒及接棒參賽者須位於交接區內,不得越過界限線(包括界限線上方)。
如在交接期間接力棒掉落,接棒參賽者須拾回接力棒並將之帶回交接區,方可繼續進行比賽,否則會被取消資格。
如參賽者在跑步途中接力棒掉落,參賽者可拾回接力棒繼續比賽而不被取消資格。
 
取消資格
 
i) 起步失敗。
ii) 交接失敗。
iii) 比賽期間參賽者踏出賽道以外之地方。
iv) 參賽者在比賽途中阻礙其他參賽者前進。

香港拯溺總會拯溺技術

救生理論
1. 水上安全 Water Safety
2. 施救員與救生員 Lifesaver & Lifeguard
3. 遇溺原因 Drowning Reason
4. 自 救 Survival in Water
5. 求 助 Call Assistance
6. 拯救理論 Rescue Principle
7. 輔 助 物 Rescue Aids
8. 複雜性拯救方法 Multiple Resc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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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救生技術
1. 分辦溺者 Casualty Recognition
  1.1 不諳泳者 Non-Swimmer
  1.2 不善泳者 Weak Swimmer
  1.3 受傷溺者 Injured
  1.4 昏迷溺者 Unconscious
2. 游泳技術 Swimming Strokes
  2.1 拯溺背泳 Lifesaving Back Stroke
  2.2 捷 泳 Front Crawl
  2.3 胸泳﹝蛙泳﹞ Breast Stroke
  2.4 側 泳 Side Stroke
  2.5 踩 水 Treading Water
  2.6 搖 櫓 泳 Sculling
  2.6.1. 搖 櫓泳﹝原位不動﹞ Stationary Sculling
  1.6.2. 搖 櫓泳﹝頭 先 行﹞ Sculling Head First
  1.6.3. 搖 櫓泳﹝腳 先 行﹞ Sculling Feet First
 
3. 拯救程序 Rescue Sequence
  3.1 陸上救援 Land Based Rescues
  3.1.1. 大聲說話 Shout
  3.1.2. 發出手號 Signal
  3.1.3. 手 援 Reach
  3.1.4. 拋 物 Throw
  3.2 水上救援 Water Based Rescues
  3.2.1. 涉 水 Wading
  3.2.2. 划 艇 Row
  3.2.3. 游 泳 Swim
  3.2.4. 有輔助物拯救 Swim with an Aid
  3.2.5. 拖 救 Swim and Tow
 
4. 下水法 Entries
  4.1 滑 入 式 Slide in Entry
  4.2 前 行 式 Step In
  4.3 打 樁 式 Compact Jump
  4.4 淺 跳 式 Shallow Dive
  4.5 跨 步 式 Straddle Entry
 
5. 護衛法 Defensive Technique
  5.1 戒備位置 Stand-off Position
  5.2 逆退法 Reverse
  5.3 壓離法 Block
  5.3.1. 單腿壓離法 Leg Block
  5.3.2. 直手壓離法 Arm Block
  5.3.3. 輔助物壓離法 Block with an Aid
 
6. 脫身法 Escape Techniques
  6.1 抽臂脫身法 Escape From Wrist Grasp
  6.2 推離脫身法 Escape From Front Grasp
  6.3 托掙﹝肘﹞脫身法 Escape From Rear Grasp (1)
  6.4 分指脫身法 Escape From Rear Grasps (2)
 
7. 拖救方法 Towing Method
  7.1 輔助物拖救 Swim with an Aid
  7.1.1. 陪伴拯救 Accompanied Rescue
  7.1.2. 間接拯救 Non-Contact Rescues
  7.2 直接拯救 Contact Rescues
  7.2.1. 直手拖救法 Extended Tow
  7.2.2. 貼身托顎拖救法 Chin Tow
  7.2.3. 橫胸拖救法 Cross Chest Tow
  7.2.4. 執衣拖救法 Clothing Tow
  7.2.5. 肩膊拖救法 Shoulder Tow
  7.2.6. 浮物拖救法 Support Tow
8. 處理掙扎 Struggle Control
 
9. 扶持位置 Support Position
  9.1 固定物之扶持法 Against Firm Support
  9.2 深水處之扶持法 In Deep Water
  9.3 淺水處之扶持法 In Shallow Water
 
10. 協助溺者登岸 Casualty Landings
  10.1 摻扶法 Assisted Walk Out
  10.2 拖行法 Pull Ashore
  10.3 旁人協助抬離法 Assisted Carry
  10.4 馬蹬式 Stirrup Lift
  10.5 旁人協助拉起法 Assisted Lift
  10.6 消防員托救法 Fireman’s Lift
  10.7 橫置拉起法 Horizontal Landing
11. 施救員自行登岸法 Unassisted Landing
 
12. 下潛法 Surface Dives
  12.1 頭先落 Head First
  12.2 腳先落 Feet First
  12.2.1. 腳先落﹝伸展式﹞ Extended Feet First
  12.2.2. 腳先落﹝控制式﹞ Control Feet First
  12.3 潛 泳 Swimming Underwater
 
13. 搜索法 Recovery of Submerged or Unconscious Casualty   13.1 方形搜索 Square Search
  13.2 圓形搜索 Circle 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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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甦技巧 
 
1. 溺者之判斷 Casualty Assessment
2. 反轉溺者 Turning a Casualty
3. 處理嘔吐 Action for Vomit
4. 吹氣法人工呼吸 Expired Air Resuscitation (EAR)
  4.1 口對口 Mouth-to-mouth
  4.2 口對鼻 Mouth-to-nose
  4.3 口對口鼻 Mouth-to-mouth and nose
5. 水上扶持人工呼吸 Support in Water EAR
6. 心臟外壓法 External Chest Compression (ECC)
7. 心肺復甦法 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 (CPR)
  7.1 一位施救員 Single Rescuer
  7.2 兩位施救員 Two Rescu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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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常識
 
1. 處理休克 Shock
2. 處理抽筋 Cramp
3. 受傷處理 Injuries
  3.1 出 血 Bleeding
4. 骨 折 Fractures
5. 觸 電 Electric Shock
6. 熱 衰 竭 Heat Exhaustion
7. 寒冷水溫的影響 Effects of Cold Water Immersion
8. 中 暑 Heat Stroke
9. 哮 喘 Asthma
10. 癲 癇 Epilep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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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後處班 
 
1. 清醒溺者 Conscious Casualty
  1.1 注視溺者 Observe Casualty
  1.2 召喚救護車 Call Ambulance
2. 昏迷溺者 Unconscious Casualty
  2.1 召喚救護車 Call Ambulance
  2.2 暢通氣道 Open Airway
  2.3 檢查呼吸 Check for Breathing
  2.4 檢查脈搏 Check for Pulse
  2.5 全身快速檢查 Rapid Body Check
  2.6 覆檢呼吸及脈搏 Recheck Pulse & Breathing
  2.7 復原臥式 Recovery Position
  2.8 注視溺者 Observation
  2.9 注視溺者 Observe Casual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