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4日 星期五

蝶式游泳比賽規則

規則簡介
參加奧運會的各協會必須是由國際奧委會認可的協會。各協會所派參賽運動員需參加由國際泳聯及國際奧委會舉行的資格賽並獲得參賽資格。
參賽資格
在奧運會的每個單項比賽中,由國際泳聯確定報名成績。參賽資格分為A、B兩個標準,其中B標的成績相對容易達到。如果一個國家或協會在每個項目中都派一名選手參賽,這些選手必須要達到奧運會B標。如果有兩名選手參加同一單項的比賽,他們的成績必須達到奧運會A標。只有在國際泳聯認可的比賽中達到A標,選手的奧運會報名才有效。
單項比賽
在每個單項比賽中,每個國家最多可以派兩名達到奧運會A標成績的選手參加;如果達到奧運會B標,則只能派一名運動員參賽。
接力比賽
每個接力項目中,每個國家只能派出一支隊伍參賽。
沒有達標選手的國家:當一個國家無一人達奧運會A標或B標時,可按照參賽資格說明,派出男、女各一名選手參賽。
注意事項
奧運會游泳比賽中,200米以下個人項目(含200米)進行預賽、半決賽和決賽;400米以上個人和接力項目進行預賽和決賽。運動員和接力隊根據報名成績分組進行預賽,根據預賽成績排名進入半決賽或決賽。
預賽成績前16名進入半決賽,半決賽成績前8名進入決賽。在設有8條泳道的游泳池內比賽時,同一組成績最好的運動員或接力隊,應安排在第4泳道。其他運動員或接力隊按成績的優劣以5、3、6、2、7、1、8泳道的順序進行安排。接力比賽以隊為單位,每單位可在報名參加比賽的同組運動員中任選四人參加接力比賽。在預、決賽中參加者可任意調換,但接力名單報送後擅自顛倒棒次或更換運動員均判為犯規。
出發和到邊在奧運會游泳比賽中,任何一個運動員在出發時搶跳犯規都會被取消比賽資格。自由式、蛙式、蝶式及個人混合泳的各項比賽必須從出發台起跳出發,仰泳項目在水中出發。當總裁判員發出長哨音信號後,運動員應站到出發台上(仰泳項目運動員下水,在總裁判員發出第二聲長哨時迅速遊回池端,在水中做好出發準備),當發令員發出“各就位”的口令後,運動員應至少有一隻腳在出發台的前緣做好出發準備,手臂位置不限。當所有運動員都處於靜止狀態時,發令員發出“出發信號”(鳴槍、電笛、鳴哨或口令)。運動員在聽到“出發信號”後才能做出發動作。在自由式和背泳比賽中,到達終點時運動員可以只用一隻手觸壁,而在蛙泳和蝶泳比賽中,必須雙手同時觸壁。
轉身奧運會游泳比賽使用的是50米長的標準池,所有距離在50米以上的比賽都必須在途中折返。轉身時,自由泳和仰泳允許運動員使用身體的任何部分觸及池壁,這就允許運動員可以在水下轉身後,用腳去蹬池壁。轉身的一個例外規則就是在個人混合泳當中,從背泳轉換泳姿到蛙式時,運動員必須保持仰泳的姿勢直到觸及池壁。
計時所有游泳運動員的比賽成績和名次都是由自動計時裝置決定的。運動員出發時,出發台上的壓力板將記錄數據。每條泳道兩端都裝有觸板,當運動員觸壁時也會被記錄。由於觸板和出發台是互連的,因此可以判斷參加接力比賽的運動員是否是在其隊友觸壁以後才入水的。接力比賽當中,如果任何一個運動員在其隊友觸壁0.03秒之前離開出發台,這個隊將被自動取消比賽資格。 (運動員可以在隊友觸壁的時候做出發動作,但是腳必須接觸出發台。)
資料來自 http://baike.baidu.com/view/130903.ht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